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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核工业地质局关于张贵金退休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3-07-03 09:24
作者:
人事处:
按照国发〔1978〕104号文件规定,张贵金同志已到法定退休年龄,同意其退休,退休后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,从2023年7月1日起计发退休费。
陕西省核工业地质局
2023年7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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